上午刚提的新车,正午“开进”了
珠宝店 撞坏10件玉器
怎样赔? 这
是一个问题 □记者 胡诚浩 本报讯 刚买了新车的季先生,这几天却一点也快乐不起来。本来,他上午刚从4S店开出的新车,正午就把一家珠宝店给撞了,一些珠宝损坏。 昨日,季先生向记者叙述了工作通过。11月30日正午11点多,他开着新车到市区广宁桥直街的丈母娘家吃饭,并把车停在了成功东路沿街商铺旁的停车位上。把车停稳后,季先生觉得车没有停正,怕影响其他车辆进出,就从头上车预备调整车辆停放的方位。因为对新车不熟悉,季先生错把行进挡当
成了倒车挡,一踩油门,车就往前冲了出去,直接撞向了前方的珠宝店玻璃门。 季先生匆促下车检查,发现珠宝店玻璃门破损了,玻璃门背面的珠宝
摆件也散落一地。经店里工作人员检查,共有10件玉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擦伤,按零售价核算,总价值在8万元以上。这下季先生傻眼了。 为此,季先生专门找了专业的评价组织对事端丢失进行定损。可评价人员说,这家珠宝店不肯出示珠宝的进货凭据,无法对损坏的珠宝进行估值。 “进货凭据是咱们的商业秘密,
假如咱们的竞赛对手也来把咱们的产品打碎,然后来检查咱们的进货凭据,那咱们还怎样与同行竞赛?”该珠宝店的负责人叶司理对记者如是说。 叶司理的说法是否有根据,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。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水根以为,该珠宝店作为丢失的索赔方,应当具有举证的责任,有必要出示相关凭据,证明受损
物品的实践价值。珠宝店里货品的零售价,是包含了商业利润之后的价格,不该作为补偿的根据,
商家的实践丢失应以商家进货的原始凭据为准。
现在,两边仍在就补偿金额进行洽谈。 来历:绍兴晚报